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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资助计划通告

  • 时间:2021-06-18 15:00
  • 来源:学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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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汉语教学学会努力发挥国际性社会组织和全国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服务功能,在2020年11月首次启动了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资助计划,得到会员们积极响应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取得了一批立项成果。经世汉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资助计划。

一、资助宗旨

       资助计划坚持事业为本、学术引领,以互助互益获得社会各方面支持,以遴选培优激发团体创新动能,重在扶持本会会员和世界各地中文教育组织共建共享资源,探索完善合作机制,进而提升学术水平、活动质量和发展能力,更好体现世汉学会服务师生、服务学术、服务事业、服务社会的责任、能动性和重要价值。

二、资助主题

       2021年资助计划聚焦研究阐释“中文传播平台”“中国语言文化全球传播体系”“国际中文教育标准体系”等。申报者可结合自身活动范围和业务特长,围绕上述主题开展多种形式学术活动,描绘事业发展的广阔前景、现实需求和开拓精神。也可紧密结合世汉学会三个分支机构业务方向(教师发展、语言理论与语言教育研究、标准与认证)自主确定申报主题。

三、资助类型

主题学术活动包括以下类型:

1.学术研究类(面向个人会员),包括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学科调查、国别调研、著作(博士学位论文)出版,在线中文教学研究等。

2.学术会议类(面向单位会员和国际中文教育组织),包括学术年会、专题论坛、专题研讨会、学刊学报专栏编审会等。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原则上发挥引导作用,每项固定资助人民币1万、2万、4万或6万共四档,一般要求一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考核(学术研究不超过2年)。申报者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额度。资助经费分2次拨付,立项后拨付70%,通过验收考核后再拨付其余30%预留经费。

资助经费实行支出负面清单管理(内容见申请书),在明确禁止开支范围的前提下,赋予受资助单位或个人经费使用方面更大自主权。

欢迎社会各方面为主题学术活动资助经费;鼓励申报者依据本通知配套或自筹经费申报主题学术活动立项。

五、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限定为两类:1.本通告发布之日前,2年已连续注册的永久会员和缴费会员(包括2021年新会员);2.世界各地已注册登记的中文教育组织(需提交法定证明件)。

已获资助尚未结项的会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六、申报时间和程序

1.世汉学会秘书处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予以保密,但不再退回。申报时间为2021619日至818

2.世汉学会会员登录官网会员系统账户(“学术资源”→“下载资源”→“其他资源”)下载《全球中文教育主题学术活动资助计划申请书》,国际中文教育组织联系秘书处领取。

申请材料纸质件(原件1份复印件7份)及电子版(扫描件)按时报世汉学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邮编:100088;联系人:孔老师;咨询电话:0086-10-58595938;电子邮箱:isclt@chinese.cn),逾期不予受理。

3.世汉学会秘书处邀请专家参与集中评审,形成意见并提出建议资助名单。建议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并拨付首批资助经费。立项后,申请书即视为具有约束力的立项协议。

七、管理与监督

资助计划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落实管理监督责任。

1.项目责任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2.项目研究成果完成并通过审核验收后,结余资金可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若项目研究成果通过审核验收1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世汉学会秘书处。

项目成果未通过审核验收的项目,或责任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应当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世汉学会秘书处。

对于因故被终止执行的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因故被撤销的项目的已拨资金,责任单位应当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世汉学会秘书处。

3.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要自觉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世界汉语教学学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